超級市場在上世紀60~70年代尚未興起,澳門的大眾市民習慣每天到街市買菜買肉,雜貨舖和士多就像今天的超市,是我們購買糧油雜貨以至零食汽水的去處。參觀者可以在那個電話尚未普及的時代,開啟 「通記」的收音機來收聽當時的情況,估量擺賣的商品暸解當年的物價。既然電話並非每家每戶必有之物,不能夠面談的事務以郵遞和電報通傳亦已足夠。您可以在「通記」門邊上信箱中找出郵件一看,或者走進小舖,仰頭尋找高掛著的電報單就知道當年的狀況。如果有人必須要打電話,那些年像「通記」一樣的士多或者商舖就是讓人借電話的好去處。讓我們來嘗試借用電話一趟,也順便翻翻看旁邊的記事簿吧!
上世紀60年代之前,電話在澳門的使用並不普遍,因此郵遞成為澳門人最主要的通訊渠道。各式私人函件、政府公函、商業文書和票據等大都採用平郵寄遞,而航空或者掛號郵件以至電報因為資費昂貴,一般市民大眾並不常用。
昔日澳門家庭並非人人都有機會上學唸書,因此街頭「寫信佬」成為受歡迎的行業。檔口內外總有外鄉女傭或者居民趁著到街市買菜甚至專程到來,等待著寫信佬代筆各樣家書。就像其他店舖或者住家一樣,人們也習慣在門外掛上一個漆上紅色的鐵皮信箱讓郵差叔叔投入信件。不過更多的時間,郵差叔叔首先把他的單車停泊在街邊一角,然後才沿街逐戶派信。
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一封20克重的本地平郵信件得貼上1毫郵票,如果超重按每增加20克或不足20克加收5仙;從澳門寄往國內或者香港的平郵郵資是2毫,超重得多付1毫。如果要寄掛號,本地郵件另加資費1毫,香港加3毫。因此,大部份私人書信、政府公函、申請書,甚至是票據等,都是以平郵寄遞。
在60年代,電報幾乎是遇到緊急情況時最快速有效的對外聯繫方式,但拍發電報的收費並不便宜。發報人得首先將簡略的文字內容填寫在發報單上,如果是中文還得對照轉譯成電碼才能夠交由電報員拍發。同樣,當郵差派送外來的電報給收報人時,電報上的電碼也需要被還原成可閱讀的文字。
當年的澳門市民若要拍發電報,必須前往議事亭前地的郵電廳辦理。發電報的辦事處24小時營業,因此對人們來說隨時可去。拍發電報前必須將內容寫在發報單上,如果是中文的話,還須參照電碼本或者付費讓人把中文字譯成電碼,然後才可以讓由受過訓練的電報員以摩斯電碼拍發至終點地的郵電機關,再由郵差派送至收報人處。
電報的收費方式是按字詞計算。在60年代,由澳門拍發電報往氹仔和路環,每12字收費3毫6仙;拍發電報前往國外則更為昂貴,例如拍電報往葡萄牙,每字收費3圓6 毫5仙。為了減低拍發的費用,發訊者通常會把文字簡化至最少。1964年郵電廳全年共發出了2.1萬多件電報,但接收了3.4萬多件,可見電報很大程度上補充了書信在快捷性上的不足。
從60至70年代中期,電話的使用量逐漸地增長,不過申請一具電話的費用依然昂貴且手續繁複,再者各區也未必鋪設有足夠的地底纜線滿足服務。當居民必須打電話時,惟有向鄰舍或者熟悉的店舖借用,甚至乾脆數戶合夥申請,由其中一戶充當眾人的接線生,呼喊收聽電話。
澳門在1887年出現了以磁性原理操作的“德律風”(TELEPHONE的音譯)。隨著郵政局在1927年中接手營運澳門的電話和無線電服務以及 “西門子” 步進式自動電話系統在1929年底投入服務,澳門的電話服務踏入新的發展階段。1967年的澳門,除了政府部門、銀行、醫院和經營工商服務的場所外,住宅電話並不普遍。那些年每具私人住宅電話每季必須繳納40.5圓,工商業用電話每季63圓,而當時一名小學教師的月薪才不過200多圓,街邊小檔一碗白粥或者一條油炸鬼(油條)都只賣5仙(斗零)。
1967年公用電話的通話按每5分鐘收費1毫計算,私用電話的通話每次最長不得超過15分鐘。住宅、社團以至商業辦事處的電話每月使用限額是900次,酒樓、旅館和餐廳則限用1800次,銀行及銀號等則3000次。如果有任何用戶使用電話超出限定,那每次超額加收費用1毫。由於申請電話費用昂貴,有人選擇合夥申請一具電話安裝在地舖,有需要打電話時前往「借用」,遇有來電時只有高叫「落嚟聽電話喇」。最終,1977年的電話簿中特別刊登一條,允許電話用戶向借用電話者每次收取3毫通話費。
60至70年代的電話一般只用於市區間通話。如需要用自己的電話撥打國際長途電話,卻沒有事先向郵電廳辦理外地通話申請的話,就得像其他沒有電話的人一樣前往郵電廳,由接線生接線或者預約在特定時間內雙方通話。當年的通話費十分昂貴,如非緊急情況,一般升斗市民可不願意付這筆支出。
60年代撥打國際長途電話可說是「大件事」。當時一般電話只能夠在澳門市區內通話,如果申請與外地通話事先要繳交不少於60圓按金。郵電廳在批准這類「信用通話」的申請後會發給一組暗號,讓申請人在任何電話撥出時告訴接線生,就馬上獲得接通線路通話。對於沒有電話的人,只有到郵電廳現金付費撥打長途電話。
當時的國際長途電話必須由接線生接線,除了電話號碼也可以指定由誰人接聽。如果接電話的人沒有電話裝置,對方電話站必須按照提供的姓名地址尋覓接話人和另行約定通話的日期時間。當年的長途電話收費除了接線手續費,還得加上通話費。1967年從澳門撥打香港的長途電話日夜收費不一樣,通話費是4 ~ 6圓,超過3分鐘之後的每分鐘或不足1分鐘收費1.4 ~ 2圓。如果你必須打長途電話至其他地區,廣州首3分鐘收費6圓,台灣是24圓。收費表上最昂貴的首3分鐘通話費是接駁至葡萄牙的電話,您得付出89.2圓!
50至70年代是電台廣播的黃金時代,澳門電台和綠邨廣播電台的廣播節目風行一時。當時每家每戶,甚至於工廠的女工們最愛的娛樂莫過於守候在收音機旁,追捧收聽空中小說、紅極一時大老倌的粵劇、國粵語時代流行曲和點唱節目。在颱風的季節,小朋友和漁民最關注的是電台在什麼時間廣播1至10號風球的消息。至60年代中,裝置在商店、咖啡室等公共場所的收音機每年需要繳納牌費36.4圓,而家庭用收音機則每年牌費18.2圓。
60年代的澳門大約只有20萬人口,原本就是一個安靜和面積細小的城市,既沒有高樓大廈,也沒有熙來攘往的遊人,完全就是市民大眾口中所形容的「澳門街」。街上雖然有巴士、的士和三輛車,但絕大部份的市民和學生每天都是安步當車上班上學。
澳門由於地處資源豐富的南海之濱,造就漁業成為澳門其中之一最古老傳統的經濟行業,其餘集中於爆竹、神香、火柴等手工製造業。今天的內港在當年是澳門的主要對外港口,它的方圓輻射範圍就是市中心。那些年是澳門最繁華熱鬧的地區,商舖、銀行、戲院、酒樓、當舖、賭館和欄商都會在這一帶經營買賣,從香港來澳門遊玩的人最喜歡在上船前買些杏仁餅和青蟹(奄仔)作手信帶回家。
我還記得,當年有家雜貨舖開設於臨近黃金地段的邊緣,因為人流和地理位置方便,所以生意尚算不錯,附近的街坊也常會路過順便添置家中雜物和八卦聊天。老闆為了吸引顧客和方便大家,於是和幾位街坊合資申請在舖內安裝了一具電話,這在當年算是一件轟動的事情。因為我們在那時只有寄信,若有天大的事情才去打電報,就是沒有多少人用過電話。你們可以去看一下雜貨舖門口的紅色信箱,�堶掖ㄥ赮﹞F信。每當有電話聲響起,本來就高聲的老闆更加大聲地呼叫樓上某人下來聽電話,或者指使過路街坊去找人聽電話,也有些人會幫忙把電話的留言寫在旁邊的記事簿上,好等之後可以找回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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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10/0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