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郵票節

附則

1. 活動規則

  • 參加者在限定時間內,以主辦機構提供之電子元件,現場製作一份立體作品,內容不限。
  • 參加者在開始計時前獲發「材料清單」。
  • 當工作人員宣佈開始計時後,參加者可以自由多次從材料櫃中挑選材料和數量,但不准放回已取出但未用的材料。
  • 參加者完成的作品中,必須有「材料清單」所列之「指定元件」。
  • 限定時間為 1.5 小時,計時結束後停止製作,並等候評判進行評比。

2. 評分標準

  • 完整性(20%):作品的完成及穩固程度。
  • 科學性(20%):科學原理及技術運用,例如:開關燈、發聲等。
  • 藝術及創新性(50%):作品外觀及裝飾,包括使用非指定元件或物料及其他特別功能等。
  • 節約性(10%):完成作品後用剩之材料,重量每滿25克則扣除5%,最多扣除10%。

3. 元件名稱:

電子元件 實物 符號
電阻 電阻 電阻
可變電阻 可變電阻 可變電阻
發光二極管(LED) 發光二極管 發光二極管
電池 電池 電池
電容 電容 電容
開關 開關 開關
積體電路(IC) 積體電路 積體電路
馬達 馬達 馬達
蜂鳴器 蜂鳴器 蜂鳴器
IC座 IC座
印刷電路板(PCB) 印刷電路板
其他非電子元件裝飾物料等

4. 工具:由主辦機構提供工具(例如:剪刀,膠帶,白膠漿,萬能膠,尖咀鉗,平口鉗,尺,筆及紙咭等)。歡迎參加者自行攜帶,但不得使用任何具危險性的工具(鉻鐵、電鑽或熱熔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