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通訊博物館電子裝置製作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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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度通訊博物館電子裝置製作比賽
作品規格:
  • 本比賽不限制參賽作品尺寸。
  • 製作作品所用之材料沒有限制,但使用的類別材料將按其經濟實用程度列為評分考慮。主辦機構不提供任何材料予參賽團體。
  • 參賽作品所使用之馬達類型:限制使用一般四驅車所使用之馬達(圖一),馬達性能不限制,但評分時會考慮其經濟實用程度。
  • 作品所用之電源須由參賽隊伍自行配備,最多限用4顆一次性D型電池,即愈少電池代表其經濟實用程度愈高。
  • 參賽作品必須能以電磁鐵吸起大會供應之曲別針以達起重目的。
圖一 四驅車用馬達
參賽測試:
  • 由於遞交參賽作品時必須作即場測試,請參賽組別派出一位熟悉作品操作的成員參加測試,測試方法是,在60秒內使用起重機搬運由主辦機構所提供之曲別針(圖二)。
  • 搬運要求:使用起重機將曲別針由指定之地點1搬運到指定地點2(圖三)。起重機停放的位置沒有限定,但在搬運過程中,起重機的吊臂必須有上昇及下降的動作。測試場地詳細尺寸請參考圖四。
  • 測試結束後,即時記錄每組完成搬運的曲別針總重量,沒有按要求搬運至指定地點之曲別針一律不予計算。
圖二 曲別針 圖三 搬運地點 圖四  測試場地
評分標準:
參賽作品按以下條件評審:
  1. 科學原理運用:視乎參賽者設計作品時所運用之科學原理
  2. 動手能力及創意:視乎作品之原創性、外觀及所使用材料的經濟實用程度
  3. 作品的功效性:指搬運曲別針之效率,用典別針總重量為基數,按以下原則調整分數:
    參賽作品允許使用最多六個馬達,凡使用多於三個馬達將按百分比扣減效率分數;少於三個馬達可獲增加相應百分比效率分數,效率增減百分比如下:
    不使用馬達: +50%
    使用一個馬達: +20%
    使用兩個馬達: +5%
    使用三個馬達: 0%
    使用四個馬達: -3%
    使用五個馬達: -15%
    使用六個馬達: -30%
  4. 作品介紹及演示: 進入決賽隊伍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向評判介紹作品之設計概念及進行現場演示操行(請必須填寫報名表內之作品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