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章程 |
目的 |
| 通訊博物館為加強與學校和團體之間的聯繫,藉手繪漫畫作為溝通的一種途徑主辦《漫話通訊博物館》漫畫創作比賽。 |
作品主題 |
| 參賽作品必須以“通訊博物館”為主題。創作角色所講述的故事,必須與通訊博物館的服務、展覽或設施有關。 |
參賽資格 |
| 凡就讀本澳各全日制中小學校的學生均可以個人名義參加。每人只限提交一件參賽作品,可由學生所屬學校或團體統一收集後一併遞交。 |
作品規格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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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件作品最少可以提交一張或最多至一套四張手繪漫畫。紙張材質及顏色不拘,但每張尺寸限為210 mm x 297 mm,可包含一格或多格的黑白或彩色圖畫,並且允許配上中文、葡文或英文對白。
- 倘提交多於一格漫畫,所描述故事必須具連續性。
- 每件作品都必須填寫和遞交報名表和故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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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組別(按2008/09學年度劃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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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組:小四至小六學生
- 第二組:初一至初三學生
- 第三組:高一至高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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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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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組 |
冠軍 |
獎盃、獎狀及澳門幣陸佰圓的禮券 |
亞軍 |
獎盃、獎狀及澳門幣伍佰圓的禮券 |
季軍 |
獎盃、獎狀及澳門幣肆佰圓的禮券 |
第二組 |
冠軍 |
獎盃、獎狀及澳門幣捌佰圓的禮券 |
亞軍 |
獎盃、獎狀及澳門幣陸佰圓的禮券 |
季軍 |
獎盃、獎狀及澳門幣肆佰圓的禮券 |
第三組 |
冠軍 |
獎盃、獎狀及澳門幣壹仟圓的禮券 |
亞軍 |
獎盃、獎狀及澳門幣捌佰圓的禮券 |
季軍 |
獎盃、獎狀及澳門幣陸佰圓的禮券 |
得獎作品的指導老師:紀念座及精美紀念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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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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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選準則:比賽以計分形式進行,按故事(i)內容及完整性、(ii)畫工、(iii)創意及(iv)表達能力(包括撰寫“故事簡介”)四項評審,每項各佔評分25%計算。
- 評審委員:由主辦機構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判,賽果以評判決定為最終判決。倘參賽作品不切合主題或未達標準者,可從缺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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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點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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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9年5月1日至7月31日止。
- 地址:馬交石炮台馬路七號,通訊博物館。
- 參賽作品可於通訊博物館開放時間內親臨遞交或郵寄至上述地址,請在郵件封面註明“《漫話通訊博物館》漫畫創作比賽”,寄件按郵政局派遞日戳為憑截件。
- 請妥善包裝寄件,博物館概不負責因運送或寄遞損毀之參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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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說明會 |
| 分別於2009年3月14日及21日下午三時在通訊博物館演講廳舉行,歡迎參加。請致電:28718570 / 28718063,或電郵 info@macao.communications.museum聯絡留座。 |
參賽作品展出及所有權 |
| 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得獎作品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拍攝、發佈、翻譯參賽作品資料,並將所有參賽作品作宣傳推廣和展覽之用,毋須徵求參賽者同意或支付酬報。 |
附則 |
| 本簡章如有未完善之處,得由主辦機構通訊博物館修訂施行。 |
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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