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邮票节

活动章程

1. 目的:旨在增进青少年对图书馆和博物馆的认识,引导他们善用图书馆与博物馆蒐集资料和解决问题。

2. 活动形式:分享故事或生活经验,欢迎利用图书馆或者博物馆蒐集资料,丰富您的故事内容。

3. 主题:『邮票上的故事』

4. 参加资格:凡就读于本澳各全日制小学一至四年级的学生均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其中一个组别。

年级/语言 广东话 普通话
一至二年级 第1组 第2组
三至四年级 第3组 第4组

5. 奖品:

  • 每组设最佳创作三名:各得奖状、书券(澳门币300圆)及「香港博物馆一天游」参观名额。
  • 每组最佳创作之指导者(家长或教师):各得「香港博物馆一天游」名额。
  • 「香港博物馆一天游」:所有获颁赠名额及额数均不可转让,也不重复颁发给同一人。由主办机构提供船票、交通、午餐及保险,于2013年1月27日(星期日)团体参观香港科学馆和香港历史博物馆。若获颁者选择放弃,将不获任何补偿。

6. 报名及截止时间:

  • 报名方式:
    • 填妥报名表递交至下列地点:通讯博物馆(马交石炮台马路7号)或 澳门中央图书馆(荷兰园大马路89号A-B);
    • 线上报名:通讯博物馆网站(http://macao.communications.museum)或 澳门中央图书馆网站(http://www.library.gov.mo)。
  • 截止报名: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时30分。

7. 举行日期及公布结果:

  • 举行日期:2012年12月1日(星期六)下午于通讯博物馆演讲厅举行。
  • 公布结果:2012年12月14 日于通讯博物馆及澳门中央图书馆网上公布得奖名单。
  • 颁奖礼:2013年3月1日下午于通讯博物馆演讲厅举行。

8. 评判:由主办机构(澳门中央图书馆,通讯博物馆)邀请专业人仕担任评判,赛果以评判决定为最终判决。

9. 活动内容和评分:

  • 内容:讲故事。从指定的故事选题中选择其一,然后自行搜集资料、构思和创作故事。
  • 限时:第 1 及 2 组每位参赛者 10 分钟;第 3 及 4 组每位参赛者 15 分钟。
  • 评分标准:
    1. 故事内容(30%):完整的故事和人物角色。
    2. 语言能力(30%):以口语方式讲述,语言节奏和音调。
    3. 表演技巧(30%):动作处理、人物演绎和表情达意。
    4. 独有创意(10%):指定要求以外的附加部份,例如:道具、装扮等。

10. 声明

  • 报名表格及活动期间所收集的个人资料、照片或影像,谨用于本活动安排,并且按照澳门中央图书馆及邮政局之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处理。
  • 本章程如有未完善之处,将由主办机构修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