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通讯博物馆》漫画创作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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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漫画通讯博物馆》漫画创作比赛
比赛章程
目的
通讯博物馆为加强与学校和团体之间的联系,藉手绘漫画作为沟通的一种途径主办《漫话通讯博物馆》漫画创作比赛。
作品主题
参赛作品必须以“通讯博物馆”为主题。创作角色所讲述的故事,必须与通讯博物馆的服务、展览或设施有关。
参赛资格
凡就读本澳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学生均可以个人名义参加。每人只限提交一件参赛作品,可由学生所属学校或团体统一收集后一并递交。
作品规格及要求
  • 每件作品最少可以提交一张或最多至一套四张手绘漫画。纸张材质及颜色不拘,但每张尺寸限为210 mm x 297 mm,可包含一格或多格的黑白或彩色图画,并且允许配上中文、葡文或英文对白。
  • 倘提交多于一格漫画,所描述故事必须具连续性。
  • 每件作品都必须填写和递交报名表和故事简介。
参赛组别(按2008/09学年度划分)
  • 第一组:小四至小六学生
  • 第二组:初一至初三学生
  • 第三组:高一至高三学生
奖品
第一组 冠军 奖杯、奖状及澳门币陆佰圆的礼券
亚军 奖杯、奖状及澳门币伍佰圆的礼券
季军 奖杯、奖状及澳门币肆佰圆的礼券
第二组 冠军 奖杯、奖状及澳门币捌佰圆的礼券
亚军 奖杯、奖状及澳门币陆佰圆的礼券
季军 奖杯、奖状及澳门币肆佰圆的礼券
第三组 冠军 奖杯、奖状及澳门币壹仟圆的礼券
亚军 奖杯、奖状及澳门币捌佰圆的礼券
季军 奖杯、奖状及澳门币陆佰圆的礼券
得奖作品的指导老师:纪念座及精美纪念品
评选
  • 评选准则:比赛以计分形式进行,按故事(i)内容及完整性、(ii)画工、(iii)创意及(iv)表达能力(包括撰写“故事简介”)四项评审,每项各占评分25%计算。
  • 评审委员:由主办机构邀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判,赛果以评判决定为最终判决。倘参赛作品不切合主题或未达标准者,可从缺奖项。
收件地点及时间
  • 日期:2009年5月1日至7月31日止。
  • 地址:马交石炮台马路七号,通讯博物馆。
  • 参赛作品可于通讯博物馆开放时间内亲临递交或邮寄至上述地址,请在邮件封面注明“《漫话通讯博物馆》漫画创作比赛”,寄件按邮政局派递日戳为凭截件。
  • 请妥善包装寄件,博物馆概不负责因运送或寄递损毁之参赛作品。
比赛说明会
分别于2009年3月14日及21日下午三时在通讯博物馆演讲厅举行,欢迎参加。请致电:28718570 / 28718063,或电邮 info@macao.communications.museum联络留座。
参赛作品展出及所有权
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件,得奖作品版权属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拍摄、发布、翻译参赛作品资料,并将所有参赛作品作宣传推广和展览之用,毋须徵求参赛者同意或支付酬报。
附则
本简章如有未完善之处,得由主办机构通讯博物馆修订施行。
查询
  • 比赛章程及报名表:请浏览通讯博物馆网站 http://macao.communications.museum
  • 联络:通讯博物馆郭小姐,电话:28718063 / 28718570;传真:28718018 ;电邮: info@macao.communications.muse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