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章程
1. 目标:鼓励和发掘多媒体爱好者利用邮票参与文化创作艺术。
2. 参加资格:凡于澳门居住或正就读于澳门各院校者均可报名参加,每人仅限参加1队,每队仅限参加1组。
- 亲友同行组:每队最多4 位成员 - 家庭成员、朋友或大专学生之组合;
- 学校达人组:每队最多4 位成员 - 小学至中学之学生组合。
3. 作品题材内容:
- 参赛队伍可从1999年12月20日起至今发行的"中国澳门"邮票中,选择其中一个发行作为主题,构思拍摄短片或者发挥延伸创作;
- 内容演绎或呈现方式不限,可严肃、幽默或者轻松活泼,各种创意形式表达皆可接受。
4. 作品规格及要求:
- 每队仅限提交1份作品,作品题目由参赛队伍自行订定;
- 必须为原创作品,可提交拍摄或动画制作的短片;
- 作品画幅比例不限,影片时长约2分钟;
- 上载的短片档案必须小于1GB;
- 作品所用语言为广东话、普通话、葡萄牙语或英语。如有对白,允许配上字幕。
5. 奖品:得奖作品将获颁发奖状和礼券
奖项 |
亲友同行组 |
学校达人组 |
优异奖 |
4名,每组礼券MOP2000 |
4名,每组礼券MOP2000 |
学校达人组指导老师(每组1位) |
得奖组别的指导老师,每位礼券MOP 1000,但不重复赠予同一人,其他指导老师将获赠纪念品乙份。 |
6. 报名及截止收件日期:
- 递交作品:登入通讯博物馆网页(www.cmm.gov.mo)线上报名,同时经网页的连结上载参赛作品;
- 截止日期:2024年9月16日(星期一)晚上10时正,逾时递交之作品不予评审。
7. 评判:由主办机构邀请艺术、邮票及文化范畴人士担任评审,赛果以评判决定为最终判决。
8. 评分标准:切合主题 (20%),创意性 (40%),制作技巧 (40%)。
- 切合主题:作品须符合所选邮票的主题;
- 创意性:作品具备新颖、独特和创新的特性;
- 制作技巧:拍摄短片或制作动画的能力,诸如情节的安排、内容演绎/演员表演方式、剪接/调色/字幕等其他后期制作效果。
9. 声明:
- 澳门邮电现职员工不得参加比赛;
- 报名表格收集的个人资料仅用于本活动安排及按照邮电局"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处理;
- 作品内容必需健康、不涉及色情、暴力和抵触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法律的内容;
-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公开发表、未曾获奖或不受任何版权限制的约束;
- 作品中采用的动画、相片、插图和音乐等素材须符合《著作权及有关权利之制度》;
- 参赛队伍须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尤其是当参加者需于其作品中展示某人的声音或影像时,需事先徵得当事人的同意,但在公共地方拍摄街景而且并不突出某人时除外;
- 参赛者不应在限制拍摄的地方进行拍摄。倘有需要时,应事先徵得业主或管理人员等的同意;
- 所有参赛作品将于通讯博物馆或及其他地点展出。主办机构有权拍摄、发布、翻译参赛作品资料作展览或宣传推广之用,毋须徵求参赛者同意或提供酬报;
- 已递交之作品将不予退还,邮电局拥有得奖作品之版权及使用该作品之权利;
- 倘得奖作品被确定为抄袭,将追缴所有已发奖项,涉事参赛队伍或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查询:通讯博物馆 郭小姐,杨先生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7号
电话:(853) 2871 8063 / 2871 8570
电邮:info@cmm.gov.mo
网址:www.cm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