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出邮票故事」创作比赛

比赛章程

I. 目的:鼓励和发掘更多绘画爱好者利用邮票参与文化创意艺术和设计。

II. 参加资格:凡就读于本澳各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均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小学组及中学组的比赛,另设不分年龄限制的公开组(澳门居民),每人只可以提交一件参赛作品。

III. 作品要求:

  • 按照个人选择的「中国澳门」邮票或者小型张为题,构思手绘的故事插画。
  • 必须将已选定的小型张 (整张) 或者邮票 (1枚或以上) 完整地贴在手绘作品上。
  • 手绘于29.5cm x 21cm (A4) 横或直度尺寸的白色画纸上,不接受电脑图像作品。
  • 绘画的物料及颜色不限,但不接受除邮票或小型张之外,画上有其他拼贴物的作品。

IV. 奖品:

小学组 中学组 公开组
冠军 奖状、MOP 1500 礼券及集邮品 奖状、MOP 2000 礼券及集邮品 奖状、MOP 2500 礼券及集邮品
亚军 奖状、MOP 1200 礼券及集邮品 奖状、MOP 1600 礼券及集邮品 奖状、MOP 2000 礼券及集邮品
季军 奖状、MOP 900 礼券及集邮品 奖状、MOP 1200 礼券及集邮品 奖状、MOP 1500 礼券及集邮品
最佳作品 每组各 3名,奖状、集邮年册乙本。
指导老师 小学及中学组所有参赛者指导老师将获赠纪念品乙份,但不重复赠予同一人。

V. 报名及收件日期:

  • 填妥报名表,连同作品递交或者寄至通讯博物馆。
  • 办公时间:逢星期二至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
  • 截止收件:2014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时30分。

VI. 评选:由主办机构邀请艺术、邮票及文化范畴人士担任评审,赛果以评判决定为最终判决。

VII. 颁奖礼:将于2015年3月1日举行。

VIII. 声明:

  • 比赛报名表格所收集的个人资料谨用于本活动安排,并且按照『邮政局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处理。
  • 所有参赛作品将于通讯博物馆展出。主办机构有权拍摄、发布、翻译参赛作品资料作展览或宣传推广之用,毋须徵求参赛者同意或酬报。
  • 已递交之作品将不会退还给参赛者,澳门邮政拥有得奖作品之版权及使用权利。
  • 倘得奖作品被确定为抄袭,将追缴所有已发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