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金局一百周年 - 纪念封及纪念明信片设计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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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信片设计比赛章程

1. 目的:庆祝邮电局辖下邮政储金局成立100周年,加深广大市民对多元化邮政储金服务的认识。

2. 参加资格:凡本澳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和澳门居民,均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以下其中一组

  • 儿童组 - 6 ~ 12岁 (2005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 公开组 - 不设年龄限制。

3. 比赛主题:儿童组 - 「储蓄」;公开组 - 「电子支付」 (参考网页:http://www.macaucep.gov.mo)

4. 作品要求:按主题构思手绘明信片背面的插画 (毋须任何文字或标题)。每人祗限提交一件参赛作品,必须手绘于 29.5cm x 21cm (A4) 横或直度尺寸的画纸上,不接受电脑图像作品。绘画的物料及颜色不限,但不接受画上有其他拼贴物的作品。

5. 奖品:得奖作品将获颁发奖状、奖杯

儿童组 公开组
冠军 MOP 1500 礼券 MOP 2500 礼券
亚军 MOP 1200 礼券 MOP 2000 礼券
季军 MOP 900 礼券 MOP 1500 礼券
指导老师 儿童组参赛者指导老师将获赠纪念品乙份,但不重复赠予同一人。

6. 报名及收件日期:

  • 填妥报名表,连同作品递交或者寄至通讯博物馆。
  •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公众假期休馆。
  • 截止收件: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下午5时30分,逾时交件不予评选。

7. 评选:由主办机构邀请艺术及文化范畴人士担任评审,赛果以评判决定为最终判决

8. 声明:

  • 报名表格收集的个人资料只用于本活动安排及按照『邮电局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处理。
  • 所有现职邮电局员工不得参加。
  • 所有参赛作品将于通讯博物馆或及其他地点展出。主办机构有权拍摄、发布、翻译参赛作品资料作展览或宣传推广之用,毋须徵求参赛者同意或酬报。
  • 邮电局拥有得奖作品之版权及使用权利,并于产品制作时有权对作品作出必要的编辑,毋须徵求作者同意或酬报。
  • 已递交之作品将不会退还给参赛者。倘得奖作品被确定为抄袭,将追缴所有已发奖项。